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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信息港网络家园服务系统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解释权归河南省通信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商都信息港(以下简称"商都信息港")所有。
(1)商都信息港对所有商都信息港开发的或合作开发的服务的知识产权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这些服务受到适用的知识产权法律、版权、商标、服务商标、专利或其他法律的保护。 
(2)商都信息港可以对张贴的内容进行复制,也可根据法律要求对内容进行披露以
(a)遵守法律程序;
(b)执行服务条款;
(c)为了答复因张贴内容侵犯第三方权利而引起的主张;或
(d)为了保护商都信息港及其用户和公众的权利、财产、或人员的安全;
(e)商都信息港及其指定的人将有权利删除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本服务条款的用户张贴的内容,或其他商都信息港认为不可接受的内容。 
(3)对于您选择并张贴在任何本服务中可公开获取区域的内容,您同意商都信息港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远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4)商都信息港对于任何信息和其他通信或其他本服务所保留或传输的内容的删除或存储失败,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商都信息港对于那些经过延长期限仍未重新使用的暂停非付费帐户保留取消的权利。并可随时自主决定,在可能不通知的情况下,而改变此等通常惯例和限制。无论是否发出通知,商都信息港保留随时和不时地修改,或暂时或永久地中止本服务(或其中的任何部分)的权利。商都信息港不会因任何本服务的修改、暂停或中止而对您或对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商都信息港可以终止任何帐户(或其中的部分),或中止本服务的使用,并去除和丢弃任何依据本服务张贴的内容,而无论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使用或违反服务条款。 
(5)商都信息港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将服务委托给与其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网站提供。因该服务引起的任何争议客户不得向提供的服务第三方网站提供的服务提出请求。 
2. 作为商都信息港服务的用户,您有责任: 
(1)在登记时,提供真实的、准确的、最新的和完整的个人资料,并保持并及时更新上述资料,以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最新性和完整性。商都信息港不能也不会对因您丢失了身份号码和密码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2)对于您通过商都信息港服务而上载、张贴、发送或其他形式的传输的任何内容负责。商都信息港并不控制通过本服务而张贴的内容,因此,并不保证此等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质量。无论任何情况下,商都信息港都不对任何内容以任何形式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内容中的错误或疏忽,或任何由于使用所张贴、发送、或其他通过本服务的传输的内容而引起的损失或损害。 (3)不得上载、张贴、用电子邮件或其他方法传送违法、有害、威胁的、辱骂性的、骚扰性的、侵权性的、侮辱性的、粗俗的、淫诲的、诽谤性的、侵犯他人隐私的、仇恨的、或在种族、民族上或其他方面不能接受的,以及其他您无权传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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